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添加时间:2018年10月31日 来源: 广州土地纠纷律师 http://www.szrsshls.com/
我国民法保障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特点?
答:1、人身权的特点。
(1)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切不可分离,离开权利主体的人身就没这种权利
(2)人身权不能转让、继承。
(3)人身权没有财产内容,不能用金钱评价其价值。
(4)对人身权的侵犯可以引起财产关系的发生,可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2、财产权的特点。
(1)财产权一般可以计算其金钱价值。
(2)除个别的权利(如继承权、使用权)确实不能由权利人自行转让外,一般均无人身特性,可以自由转让。
(3)对于侵犯财产权的民事制裁的方法,主要是财产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