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土地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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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 拆迁有什么奖励政策吗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来源: 广州土地纠纷律师   http://www.szrsshl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土地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怎么处理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

  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

  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

拆迁有什么奖励政策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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