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土地纠纷律师

-陈颖嘉

1812786199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拆迁上访标语是怎样 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来源: 广州土地纠纷律师   http://www.szrsshl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土地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上访标语是怎样

  在拆迁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这对于人们的生活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如果遇到纠纷不能够及时解决的话,也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来进行上访。那么拆迁上访标语是怎样下面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欢迎阅读。

  一、拆迁上访标语是怎样

  1、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

  2、不强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

  3、拆迁改造美家园,合理安置公开算。

  4、权衡拆迁利弊,认清政策归心;积极配合政府,推进城市建设。

  5、古城建设日子甜如蜜,旧城改造生活换新颜。

  6、征收补偿有法度,自作聪明必吃亏。

  7、打击违法信访,遏制信访牟利。

  8、建好安置房,过美好日子。

  9、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

  10、既要拆迁快速度,又要群众满意度。

  11、以人为本,以利惠民,依法保障

  12、人民事业政府办,政府办事为人民

  13、时间就是金钱、合作创造财富

  14、公开提升公信、兜底保障权益

  15、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相得益彰

  二、拆迁的意思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条:;在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在此法中拆迁的意思是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2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的房屋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此法中拆迁的意思是拆迁集体土地及房屋。

  三、征收与拆迁的区别

  首先要明确,我们要比较的是哪个概念下的征收与拆迁。

  1、 根据实务状况,由于590号令出来后,也就是2011年1月21日后,城 市房屋的拆迁适用新法。

  2、 但590号令又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3、 现在是2012年,在2011年之前去的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还有很多,因 此现在的项目有适用原法律的,也有适用新法律的,也有本该适用新法律但政府依旧适用原法律的。作为律师就需要知道两部法律中拆迁与征收的区别。

  4、 因此本文中主要比较2001年6月6日颁布的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与2011年1月21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拆迁与征收两个概念的区别。

  

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征地拆迁在现在是十分频繁的一件事情,征地拆迁是需要相关的单位依法进行赔偿的,这个赔偿的数目就是相关的法律进行了规定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由被征收土地所在政府制度的征收方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二、安置原则

  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国土资源部称,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同时《通知》提出,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通知》要求,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置应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迁建安置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被拆迁农户的安置住房。

  三、征地补偿利益分配

  以交易税调节农民卖地收入

  如果一亩地卖了600万元,是否600万元全部给农民就合适姜明安教授称,改革也并不是这样的思路。在农民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后,将通过征收土地交易税,调节农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举例称,如果所有卖地的钱都给农民,政府就没有资金改善医疗、民生建设等方面,所以600万的卖地钱,征收土地交易税300万元,农民还是乐意接受的。这样的做法,减少矛盾,政府也有获利。

  姜明安教授认为,目前政府垄断土地还导致了土地财政,并推高了地价和房价。他表示,如果允许农民成为土地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个主体之间有竞争,地价反而不会这么高,房价也就不会这么高。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重光也表示,农民交换土地,政府用税收的办法获得财政收入,就解决了财政吃紧的问题。对于如何征税,他称应进行系统科学的研究,不光要考虑卖地农民的收益,同时要通过税收平衡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有的地方城市化发展快,农民卖地获益太高,也不合理。;

  

联系电话:18127861995

全国服务热线

1812786199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